
产后抑郁包括3种状态:产后情绪低落、产后抑郁症(PPD)和产后精神病。
产后抑郁症(PPD),往往产后数日内发生,并很快消失。现在普遍认为,这是与分娩前后,孕妇体内急剧的生理变化,尤其是内分泌变化有关。约 10% 以上的产妇,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负性情绪症状持续加重,表现为情绪低落、悲伤、焦虑和严重失落感,以至空虚、无助、对婴儿冷漠、嫌弃感、失眠、不思饮食、哭泣、厌世,对自己和今后生活无望,甚至出现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即称为产后抑郁症。如不经积极治疗,严重者会导致患者自杀。产后抑郁症一般性在1年内发病,有的患者其症状会持续数年之久。
产后精神病:约有0.14%~0.26%的忧郁症产妇,会出现沮丧的心情、幻觉、妄想、自杀或杀婴的精神病症状,此时产妇已经严重患有“产后精神病”。其中有些产妇在未怀孕前,本身早已有精神病的征兆,只是没注意到而已,出现这种病症应立即到医院精神病科进行治疗。
“产后情绪低落”,估计其患病率为35%到75%,通常发生在产后3~5天且症状轻微,绝大多数1周后症状消失,不需要特殊治疗。
这里将着重讨论“产后抑郁症”。将近10%到l5%的妇女报道患有产后抑郁症(PPD),而仅一小部分0.1%到0.2%妇女经历产后精神病。近期资料显示中国妇女产后抑郁症的患病率同西方妇女没有明显差别。PPD较多发生在产后数星期或数月,以抑郁心境、o眠障碍、焦虑、兴趣丧失、甚至自罪感而自杀为表现,可能持续5年或更长。产后激素水平的迅速回落被认为导致PPD的产生,虽然其他一些因素可能也起到作用包括既往抑郁发作史和家族抑郁障碍史,Dominie等对959例中国香港孕妇跟踪随访研究发现,西方社会产后抑郁症的高危因素同样适用于中国人群,包括婚姻生活的不幸福、产前生活事件、既往抑郁发作史、产前抑郁症状严重度、社会支持的缺乏等。抗抑郁药如ssRIs和文拉法辛能有效缓解患PPD妇女的抑郁症状。与治疗抑郁症的孕妇一样,对患产后抑郁症的妇女的治疗同样使临床医生面临挑战,治疗后对母亲的益处必须和对婴儿的害处和不治疗带来的危险相衡量。
在美国,抗抑郁药的疾病预防管理已经在那些先前经历过PPD的妇女中展开研究,以预防症状的反复。然而,最新研究发现接受去甲阿米替林(n=26)预防性治疗的和那些接受安慰剂治疗(n=25)的患PPD妇女的疾病复发率没有明显的差别。
抑郁症是人群中最为常见的精神障碍之一,而女性的患病率是男性的两倍。抑郁症在临床表现和疗效上的性别差别提示无论在抑郁症的评估、诊断和合适的治疗方案的选择上,临床医生都需要考虑性别因素。
女性抑郁症常以不典型临床症状为主,故在排除其它疾病或经治疗后疗效欠佳,对女性患者不要忽视患抑郁症的可能。
1.药物治疗时需考虑到女性的药理学特点,生理学特点和病程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女性的药物半衰期可能更长,其血浆水平可能受生殖周期影响,易呈现较大的副反应,故根据女性生殖周期及时调整药量可达到增加疗效和减少副反应的目的。若病人同时服用避孕药,需要注意避孕药与其它治疗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2.根据女性对SSRIs和SNRIs较为敏感,如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西酞普兰,氟伏沙明和万拉发新、瑞美隆,可选择适当的药物进行治疗。
3.与生殖周期相关的如在经前期、妊娠期、产后以及围绝经期的抑郁症,对国内外妇女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社会功能上。但由于疾病被认识程度不够,本身的临床表现易同生殖周期中某些特殊生理现象和病理表现相混淆,常被忽视,需值得临床医生的重视。 对妊娠期和产后抑郁症的治疗,临床医生无论做何种推荐都面临挑战和风险,故这需要临床医生同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充分有效的交流、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另外临床医生除较多考虑精神药物对胎儿带来的影响外,也需注意孕期和产后抑郁症不治疗本身所带来的对母体和胎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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