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复发问题在国内外仍是一个严重问题,多次复发、病程迁延易导致衰退,这是精神病致残的主要因素之一。为研究精神分裂症复发的相关因素,笔者对临床治愈出院的15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了随访观察,现总结临床资料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50例系我院1998年1月~2000年6月期间住院治愈患者,均符合CCMD-2-R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且为首次发病者。入组病例男97例,女53例;年龄17~48岁,平均(23.9±7.6)岁;病程1个月~2.5年,平均(1.3±0.6)年;偏执型115例(76.7%),青春型9例(6.0%),紧张型2例(1.3%),单纯型3例(2.0%),未定型21例(14.0%)。
1.2 方法 随访自1998年7月~2005年6月,均通过5年的时间追踪观察。随访采用查阅住院记录、门诊记录、家访、信访、电话联系等形式,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表逐项记录。
1.3 临床治愈标准 症状完全消失,自知力恢复,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且持续时间至少6个月。
1.4 统计学方法 所有资料均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150例患者中5年随访期内有61例(40.7%)复发,89例(59.3%)未复发。经统计,复发组与未复发组患者在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病程、分型方面差异均无显著性,两组与复发显著有关的因素,见表1。
表1 两组与复发有关因素比较(略)
注:两组比较,P<0.01
3 讨论
据报道,精神分裂症患者经治疗,临床症状缓解或基本缓解后复发率为20%~70.7%,不用药物维持治疗者在4~6个月有40%~60%复发[1]。本组资料中,全部患者停药或服药时间较短者57例,其中39例复发,复发率为68.4%;而维持治疗者共93例,其中复发22例,复发率仅为23.7%,复发组与未复发组在服药情况上差异有显著性,提示维持治疗对巩固疗效,防止复发起着关键性作用。
精神分裂症复发与遗传因素、家庭与社会环境、工作状况及家庭经济等因素有着很大关系。有关资料认为,有精神病家族史患者预后差,复发率高[2],这在本研究中亦得到证实。同时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紧张,工作、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患者其复发率亦明显增高。因此,家庭和社会向患者提供适当的关心和支持是预防疾病复发的另一非常重要途径。
在本组病例中,约有35%的患者复发前有一定的社会或心理应激反应,主要表现为婚姻受挫、失业或工种变换、生活环境变换、亲友亡故等。为此,加强患者康复期生活技能训练,提高患者社会适应能力水平,亦能有效地减少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
【参考文献】
1 张继志,姜佐宁.精神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0,664-666.
2 沈渔.精神病学,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57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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