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丁螺环酮联合氟西汀治疗强迫症的疗效和安全性。 方法 将46例强迫症患者随机分为研究组(氟西汀+丁螺环酮治疗)和对照组(氟西汀治疗),每组各23例,疗程6w。于治疗前及治疗6w末采用强迫量表、汉密尔顿抑郁、焦虑量表评定临床疗效,副反应量表评定不良反应,并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治疗6w末研究组显效率89.9℅,对照组显效率60.9℅,强迫量表、汉密尔顿抑郁、焦虑量表评分两组均较疗前明显降低,两组间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 丁螺环酮联合氟西汀治疗,能有效提高对强迫症的治疗效果。
强迫症是一种常见的,且较难治疗的精神障碍,其年患病率约为11~18%,临床发现2/3的强迫症患者有抑郁病史,部分还伴有焦虑症状,单一用药往往效果不佳。我们应用丁螺环酮联合氟西汀对强迫症进行了临床治疗观察,现将结果报导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我院门诊和住院治疗的46例强迫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入组标准:(1)强迫评定量表(YBOCS)分>16分;(2)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及躯体疾病。随机将入组病例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各23例。研究组(丁螺环酮+氟西汀治疗)男11例,女12例,平均年龄23.7±9.1a,病程5mo~13a,平均病程5.9±4.7a;对照组(氟西汀治疗)男13例,女10例,平均年龄25.5±3.2a,病程3mo~12a,平均病程4.7±3.2a。两组各项差异无显著性(P>0.05)。
1.2 方法
1.2.1 给药方法
入组前均进行2w药物清洗期。入组后两组氟西汀剂量均为20~40mg·d-1,研究组联用丁螺环酮。丁螺环酮起始剂量为10mg·d-1,根据病情逐渐加量,2w内加至治疗量,最大剂量≤60mg,疗程6w。
1.2.2 疗效评定
治疗前及治疗6w末采用YBOC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副反应量表(TESS)评定疗效和不良反应。以YBOCS减分率评定疗效:减分率≥75%为痊愈,≥50%为显进,≥25%为进步,<25%为无效。治疗前及治疗6w末检查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1次。全部数据进行t检验和χ2检验。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
研究组痊愈8例,显进12例,进步3例,显效率(痊愈+显进)86.9%;对照组痊愈4例,显进10例,进步6例,无效3例,显效率60.9%。两组疗效比较差异有显著性(χ2=4.06,P<0.05)
2.2 两组治疗前后YBOCS、HAMA、HAMD评分结果,见表1。表1 两组YBOCS、HAMA、HAMD评分比较(略)
表1显示:两组治疗前YBOCS、HAMA、HAMD评分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6w末两组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P<0.05)。研究组疗效优于对照组。
2.3 不良反应
依据TESS分析,研究组出现不良反应12例(52.2%),其中恶心3例,口干6例,头晕4例,胃肠不适2例;对照组出现不良反应10例(43.4%),其中恶心2例,口干5例,头晕2例,胃肠不适3例。两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χ2=0.35,P>0.05)。两组治疗前后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均无异常。
3 讨论
强迫症的发生机理可能与脑内5羟色胺(5HT)功能低下有关[1],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S)治疗结果证实了这一点。但是仍有40~60%的强迫症患者选用SSRIS治疗无效。国外研究[2]亦表明:丁螺环酮联合氟西汀对强迫症的疗效优于单用氟西汀。另有人认为,单用丁螺环酮治疗强迫症的疗效与氯丙咪嗪相当,并认为该药作为一种合并治疗手段对伴有广泛焦虑的强迫症是有效的。Stahl[3]认为丁螺环酮对SSRIS有协同作用。本研究结果显示:丁螺环酮联合氟西汀治疗强迫症的显效率为86.9%,明显高于单用氟西汀组(显效率60.9%)。从不良反应出现频率显示,联合用药并不增加不良反应,其机理是丁螺环酮是一种5HT1A受体部分激动剂,能与5HT1A受体选择结合产生弱的激动作用,达到抗焦虑抑郁作用,减轻强迫症患者的焦虑抑郁情绪,提高患者的依从性,与氟西汀有协同作用。丁螺环酮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5%,无肝脏酶诱导作用,与其他药物很少发生相互作用。
综上所述,丁螺环酮联合氟西汀应用能提高强迫症的疗效,且不增加不良反应,尤其适用于SSRIS治疗效果不佳,且伴有焦虑抑郁症状的强迫症患者。
参考文献
[1]Boyer VF,Feighner JP. An overview of paroxetine[J].J Clin Psychiatry, 1992,53:3
[2]马云锋,李身录.抗焦虑新药丁螺环酮的临床应用[J].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2001,2:89
[3]Stahl SM. Amsterdam J. Clin Psychopharmacology[M].Second Edi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273 作者单位:221004(江苏·徐州)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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