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阿尔马尔 |
来源:新特药房药讯
发布时间:2006-6-15 9:05:00 |
阿尔马尔 片剂 Almarl 【制造商】 住友制药 【药理作用】 本药有α及β-受体阻断作用,其作用比大致为1:8。本药通过适宜的α阻断作用,在不使末梢血管阻力升高的情况下,呈现β阻断作用所致的降压效应。 【适应症】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用法用量】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 每次10-15 mg,每日2次。原发性震颤 开始剂量为10 mg/日,疗效不充分时,可增至20 mg,分2-3次口服,最多不超过30 mg/日。 【不良反应】 循环系统 :偶见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 ;有时可见心动过缓 ;有时出现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站立不稳、低血压 ;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雷诺氏综合征,冷感等)、心悸、气喘。 精神神经系统 :有时出现乏力、倦怠感、头痛、头重、嗜睡。偶见忧郁、失眠。 消化系统 :有时出现软便、腹泻、腹部不适、腹痛、恶心、呕吐。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感、便秘。有时可见GOT、GPT升高。偶见ALP、LDH升高。 呼吸系统 :偶见支气管痉挛、喘息、咳嗽。 眼睛 :可见泪液分泌减少。偶见雾视、眼睛疲劳。 过敏症状 :偶见皮疹、荨麻疹、瘙痒、灼热感,出现此类症状时应停药。 其它 :水肿,麻木,心胸比增大,肌肉痛,口渴。脱发。有时出现甘油三酯、尿酸升高。偶见总胆固醇、BUN、空腹血糖值、CPK升高及白细胞增多。 【禁忌症】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严重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糖尿病性酮症,代谢性酸中毒,有可能出现支气管哮喘及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心源性休克,肺动脉高压所致右心衰竭的病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禁用。 【注意事项】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 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须监测肝、肾功能。 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 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据报告,在大白鼠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剂量为临床剂量的250倍(100 mg/kg)以上时出现肾盂扩大,600倍(250 mg/kg)以上时视神经缺损的自然发生率增大,故不得用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在动物试验中,本药可经母乳排泌,故在服药期间应避免授乳。 【儿童用药】 本药用于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一般不宜过度降压,宜从小剂量开始(例如5 mg)慎重给药。老年人多见心功能低下等,易引起血压过度下降和心动过缓。需停药时,应缓慢减量。 【药物相互作用】 联合应用对交感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的药物(如利血平),有时可出现过度抑制症状。联合应用降血糖药,有时可增强降血糖作用。联合应用钙拮抗剂,有时可相互增强作用。可乐定可能增强停药后的反跳现象。联合应用吡二丙胺、普鲁卡因酰胺、阿马林可出现心功能过度抑制症状。
|
|
|
|
|